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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延安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07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1.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申报条件、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均严格按照省上文件精神执行。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2. 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县区人社局和市级部门应抓紧时间统计申报人员情况,有推荐人选的务必于4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请登陆账号和密码,工作人员登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一步分配登陆账号和密码,并将相关参评人员电子材料信息按规定公示后于5月10日前上传。

  3. 相关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员报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相关学历材料(2002年以后毕业的,要附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有效期为180天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要附学籍档案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县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印章)、高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人员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业绩成果、工作经历材料原件等。

  4.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县区人社局或市级部门工作人员汇总收集后于5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审核;市级非公有制单位报送部门为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或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贠泉 电话:2160658

  QQ邮箱:183682447@qq.com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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