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二章知识点(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6-10-09
中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二章知识点(第四节) 所得税类
所得税类的含义及课税特点:
1.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所得课税的特点:
(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
(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题·多选题】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E.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