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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二章知识点(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6-10-09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十二章知识点(第四节) 所得税类

  所得税类的含义及课税特点:

  1.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所得课税的特点:

  (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

  (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题·多选题】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E.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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