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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强化练习题及答案十三

来源 :考试网 2018-04-25

  一、单项选择题答案

  1.【答案】:A 【解析】:《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参见教材P236

  2.【答案】:D 【解析】: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属于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参见教材P236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于管辖的相对内容的掌握。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实行协议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此题的答案是A。参见教材P236-237

  4.【答案】:D 【解析】: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参见教材P237

  5.【答案】:D 【解析】: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参见教材P238

  7.【答案】:D 【解析】:简易程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和简单经济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参见教材P238

  8.【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9.【答案】:D 【解析】: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所以只有选项D正确。参见教材P239

  10.【答案】:A 【解析】: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参见教材P240

  1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督促程序的理解。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支付令的送达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参见教材P240

  12.【答案】:B 【解析】: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选项B说法错误。参见教材P241

  13.【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参见教材P242

  14.【答案】:B 【解析】:对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CD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参见教材P243

  15.【答案】:D 【解析】:仲裁的特点包括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参见教材P244-245

  16.【答案】:C 【解析】: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参见教材P245

  17.【答案】:D 【解析】:选项D说法太绝对,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还可以协议不开庭。参见教材P246

  18.【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参见教材P247

  二、多项选择题答案

  1.【答案】:CDE 【解析】: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参见教材P236

  2.【答案】:ADE 【解析】: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参见教材P237

  3.【答案】:ABCD【解析】: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四项,即选项ABCD。参见教材P238

  4.【答案】:ACD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申请再审,但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参见教材P238-240

  5.【答案】:ABC 【解析】:根据《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选项DE不得再上诉。参见教材P239

  6.【答案】:ABDE【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2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参见教材P239-240

  7.【答案】:ACD 【解析】:申请公示催告应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参见教材P241

  8.【答案】:ABD 【解析】:选项CE属于执行终结的情况。参见教材P242

  9.【答案】:ABC 【解析】:DE属于地域管辖的范畴。参见教材P243

  10.【答案】:BC 【解析】: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所以选项BC表述错误。

  11.【答案】:ACDE【解析】: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原因有:①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②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④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⑤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参见教材P245

  12.【答案】:BCDE【解析】: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的必须回避。选项A说法错误。

  13.【答案】:ABC 【解析】:选项DE属于法院对仲裁活动的监督。参见教材P247

  14.【答案】:CDE 【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①没有仲裁协议的;②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参见教材P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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