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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巩固练习题及答案十四

来源 :考试网 2019-06-22

  【例题】企业收入总额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技术转让收入

  C.股息、红利收入

  D.财政拨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问题。

  【例题】关于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接受捐赠的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题】某生产企业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20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 )万元。

  A.18

  B.45

  C.75

  D.1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00×1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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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题】某生产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 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广州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1.可以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元。

  A.100 000

  B.150 000

  C.180 000

  D.300 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min【30万元×60%=18万元,3000万元×5‰=15万元】

  2.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B.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C.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D.赞助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本例中,300万元×12%=36万元为准予扣除的部分,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5万元均可以扣除。

  3.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4.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 )万元。

  A.50

  B.260

  C.410

  D.4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000万元×15%=450万元的部分允许扣除,本例中不得扣除部分为实际发生的支出500-允许扣除部分450=50万元。

  5.该企业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元。

  A.852 500

  B.860 000

  C.872 500

  D.880 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利润3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17万元免税,调减2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15+50+1-5-17=344万元

  应纳税额=344×2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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