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重庆市人社局 2020-11-18
中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精神和《重庆市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0〕178号)有关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0年全市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一式2份)供存档使用。
个人用户,单位管理员、区县主管部门管理员、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员用户注册、登录及审核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区县人事代理机构、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登录金保网审核。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系统用户注册
10月20日—11月16日:申报人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单位用户管理员、区县主管部门管理员、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员以个人用户身份注册后,登陆个人用户账户,通过申报系统左侧菜单列表“我的单位”—“单位注册”栏,填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上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流程,生成和绑定单位、区县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用户,并成为相应用户管理员;区县人事(职改)部门通过金保网后台,使用系统管理员预设并告知的用户名、密码成为相应用户管理员,并通过系统分配方式,操作生成区县人事代理机构用户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供区县人事代理机构登录、审核使用。
(二)申报人填报
11月17—23日:个人注册后登陆网报系统,如实填写和提交资料,并确认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单位审核及公示
11月17日—12月4日:(1)11月26日前,单位用户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单位中心,通过左侧菜单列表的“申请书审核”栏,逐一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填写和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申报人填写推荐意见后,选择“审核通过,打印公示表”;(2)12月3日前,完成对申报人的公示表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特别提示:系统自动在“审核通过,打印公示表”和“上报主管部门”两级操作间设定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在此期间,单位用户无法进行“上报主管部门”操作,请单位用户注意在审核截止日期前预留充足的公示时间);(3)12月4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核查无问题的申报人进行“上报主管部门”操作。
(四)区县主管部门审核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11月25日—12月9日: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列表的“申请书审核”,审核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选择“审核通过上报”,填写推荐意见后“确定推荐”。
(五)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11月26日—12月14日: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列表“申请书审核”,审核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的选择“审核通过上报评委会”,填写推荐意见后“确定推荐”。
(六)评委会审核受理
11月30日—12月17日:评委会工作人员登陆系统,审核所有经上述环节审核推荐后的申报人申请书,确定审核通过受理或审核不通过退回。
中间环节退回需补正的申请书,请补正后于当前(退回)环节的下一环节审核截止日前重新提交,并重新完成下一环节前所有重新审核手续;评委会审核环节退回需补正的申请书,请补正后于12月20日前重新提交至评委会审核环节。
(七)现场缴费并提交纸质材料
12月23—25日: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经评委会审核受理的评审表一式2份、公示表15份,完善签章后,提交至中国·重庆专家服务基地(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13号门10楼),评审表供评委会评审后返还申报人所在单位存本人人事档案及单位文书档案。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420元/人。
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节点进行操作,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敦促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相关单位应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下属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提交的申请书,以免影响申报,因相关单位延期审核,造成申报人申请书逾期失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网报操作事宜,请参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http://rlsbj.cq.gov.cn/ywzl/zjrc/)“通知公告”中的《重庆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系统个人及单位注册操作手册》和《重庆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三、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请区县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力争平稳顺利完成网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