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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考试网202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北京人事考试网 2021-04-08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见附件 1。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高级考试在 1 天内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9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9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二)初、中级考试在 2 天内分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0月30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0月30日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0月31日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三)各科目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3 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 1 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 1.5 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 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 1 批次内分 2 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 40 分钟。

  (四)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 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3。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29 日。

  (四)2021 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 4 月底前公布。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二)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 5 年,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1 元。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426 号)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 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4 月 7 日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一、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三、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2020 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或可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时按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

  原文地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1zc/202104/P020210408413428469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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