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两大私募新规今年将适时推出私募基金监管日趋规范

来源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7-03-14

  金融监管风暴刮向私募行业,去年监管部门搭建“7+2”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开启了私募行业严监管时代,今年私募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码,不断升级。3月12日,由资管网主办,联合多家证券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私募机构、研究机构、实业企业等,举行的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在深圳召开。中国基金业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寰乐在会上针对今年监管工作重点的相关内容发表讲话,今年监管部门将从法律制度建设、私募统一登记备案、私募投顾等方面加强对私募行业的监管,并预计在今年适时推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私募基金投资办法。

  两大新规正在推进

  在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上,邓寰乐对今年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做出介绍,他表示,一方面需要加大立法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另一方面将继续对私募基金行业的制度建设做出进一步完善。“今年将是一个私募基金立法的高峰期,也是制度不断落地的时期。”邓寰乐表示。

  其中,今年私募基金行业工作重点中最大的看点即为国务院牵头制定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推进工作,《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将所有的私募基金纳入国家监管,实施统一的登记备案制度,并且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条件。事实上,2012年监管部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不过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私募基金行业存在诸如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监管空白有待完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应运而生,目前上述条例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起草,正在向各个部委征求意见,预计将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今年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加强对私募投顾的监督管理,计划推出私募基金投资办法。这个办法的难点在于怎么样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里设定相应的条件,形成一批具有资质的投顾,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这是对一些合格的、合规的激励,也是对不合格、不合规的惩戒,总的来说投顾办法还是要以诚信、合规为基础要件。

  同时,邓寰乐指出,监管层还将修订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去掉了暂行两个字,改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邓寰乐表示,通过三年的实践,证监会在监管方面也摸索到了一些经验,也总结了一些教训,在制定相关规定细则的过程中,将充分地把这些经验和教训结合在里面。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