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知识点(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21
中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流程
(―)公司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1. 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 设立步骤与备案
(1)名称预先核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的特别规定为企业准备名称,并根据所在地工商登记机构的流程要求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 申请设立登记:在名称核准通过后,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工商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交一系列申请材料,进行设立登记事宜。
(3) 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构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该刻制企业印章,申请纳税登记,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等。
(4) 基金备案:按照现行自律规则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毕后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根据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基本怡息。
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股份公司型基金则是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1. 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限合伙企业由 2 个以上 50 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普通合伙人也通常只宜以货币形式出资);有生产经营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设立步骤与备案
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均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因而设立步骤相同, 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基金备案。
(三)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不涉及工商登记的程序,通过订立基金合同明确投资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基金备案要求与其他组织形式基金一致,应由管理人在基金成立日起限定日期内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