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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证券投资基金》考前基础知识(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7

  央行票据

  1.央行票据的概念

  央行票据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短期债务凭证,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央行票据的期限有3个月、6个月、1年、3年和远期票据,1年期以下的央票为主。

  2.央行票据产生的原因

  其一,加入WT0后,外汇储备爆增,央行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为了回笼货币,减少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其二,我国以中期国债为主,无法满足央行公开市场业务需要,央票成为公开市场操作有效工具。

  3.央行票据的特征

  央行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只有央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央行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票据交易改变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的货币供给水平。

  4.央行票据的分类

  央行票据分为普通央行票据和专项央行票据两种。

  普通央行票据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使用的票据;专项央行票据主要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发行本身并不会改变基础货币供给水平。

  短期政府债券

  1.短期政府债券的概念

  短期政府债券,是由一国的政府部门发行并承担到期偿付本息责任的,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债务凭证。广义的短期政府证券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及政府代理机构所发行的证券。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仅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债券。本章的短期政府债券指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

  短期政府债券以贴现的形式发行,为无息票债券,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证券的购买价和证券票面价值的差额。短期政府债券投资收益根据拍卖竞价决定,因此不存在发行过多或发行不足的问题。

  2.短期政府债券的特点

  短期政府债券主要有三个特点:

  (1)违约风险小,由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作保证,在经济衰退阶段尤其受投资者喜爱;

  (2)流动性强,交易成本和价格风险极低,十分容易变现;

  (3)利息免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益免征所得税。

  短期融资券

  1.短期融资券的概念

  短期融资券是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短期债务工具。

  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有3、6、9个月和1年的期限,与商业票据十分相似。

  2.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由商业银行承销并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信用发行),通过市场招标确定发行利率。发行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投资者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流动性,对资金用途并无明确限制,深受企业喜爱。

  3.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截至2011年,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总量超过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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