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17年基金从业《法律法规》备考知识(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07

  处罚方面 Ø

  5%~15%

  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5%~15%的罚款;

  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5%~15%的罚款; 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5%~15%的罚款。

  3~30万

  ①提交的会计报告材料中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的罚款;

  5~50万

  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50万的罚款; 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50万的罚款; 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万罚款);

  5~20万

  ①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5~20万罚款;

  相关推荐: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览表

  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7年基金从业(各科)焚题库
科目 试题数量 免费体验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2749题 免费体验 点击购买
《基金法律法规》考试题库 2047题 免费体验 点击购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729题 免费体验 点击购买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