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复习辅导> 基金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文章内容
2017年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详解(十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08
中基金信息披露
一、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主要包括基金概况、主要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管理人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等内容。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四、基金年度报告
具体而言,基金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2)正文与摘要的披露;(3)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4)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5)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6)管理人报告的披露;(7)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9)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前,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