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五批湖北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领取的通知
来源 :湖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7-04-16
中关于领取2017年第五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自行刻制执业印章人员名单的通知
鄂注建办〔201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湖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近期审批通过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带相关凭证到湖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办理如下事宜:
一、领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印章请严格按照鄂建注〔2015〕1号文发的印模要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印章相关信息在“湖北建设信息网”(首页——网上办事——从业人员资格查询——二级注册建筑师)上查询,由印章持有人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的印章模式,前往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刻制式样详见鄂注建办〔2016〕6号)。
附件:2017年第五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自行刻制执业印章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2017年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_延续_变更注册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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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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