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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注册结构工程师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 2019-03-20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可点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主页→政策文件栏”查询。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咨询。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0311-87904534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意见 

唐山方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同意延续 

中弘博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同意延续 

河北融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甲级 

同意延续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同意延续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同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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