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27
中二、中小学校
㈠分类
这里所说的中小学校,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a
㈡中小学校设计参考指标‘
⑴人学人数占居住区人口比例:小学10%,中学9.3%。
⑵学校服务半径: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
⑶用地指标:小学每生用地17.6~21.8m2,中学每生用地22.0~28.8m2。用地紧张地区或市中心:小学每生用地l0.0~11.0m2,中学每生用地10.0~12.0m2。
⑷每班学生人数: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㈢场地选择
⑴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
⑵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⑶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⑷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⑸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应≥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应≥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⑹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⑺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㈣用地
中小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
㈤场地平面布局
⑴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
⑵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⑶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应≥2h。
⑷中小学校至少应有l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⑸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
⑹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空间。
②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各种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20°,南偏西宜<10°。
③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
④中小学校设置的室外田径场、足球场应进行排水设计。室外体育场地应排水通畅。
⑤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
⑥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洗脚池等附属设施。
⑺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应≥25m。
⑻中小学校的广场、操场等室外场地应设置供水、供电、广播、通信等设施的接口。
⑼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