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申报管理工作通知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9-11-22
中关于实行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化注册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 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进一步推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 号)精神,从2019 年11 月20 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工作实行电子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企业更名、遗失补办等业务实行电子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通过贵州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ywxt/ ,按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注册人员各项基本信息后,将申请表打印后,由注册申请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注册人员及单位相关资料图片一并扫描上传到管理系统的“相关证书” 栏目后(上传图片均需原件且正面扫描,*号标记的为必传项,请根据要求上传),可将申请注册人员信息点击上报。
2、申报信息上报后,初始注册、遗失补办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合格人员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企业更名等注册业务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其中,申请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业务并同时申请遗失补办或补发注册证书的,与初始注册一同公示、公告)。不合格人员将被退回并附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请重新上报。申请注册人员及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 注销注册注销注册业务实行窗口递交或邮寄方式办理。申请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进入贵州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销注册基本信息后,打印注销注册申请表,由申请人在注销注册申请表上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注销注册申请表和解聘书一并扫描上传到管理系统“相关证书” 栏目后(上传图片均需原件扫描,*号标记的为必传项,请根据要求上传),可将注销注册人员信息点击上报。
2、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将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离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注册证书(原件)一同邮寄或窗口递交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省政府政务中心窗口,收到材料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注册工作。
收件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省政府政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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