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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第11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03-11

下列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注册证书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注册证书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册证书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执业印章刻制要求

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执业印章费,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 1. 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223(1人)
  • 2.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16020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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