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通知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2-27
中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9号),现将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90 |
54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120 |
72 | |
建筑结构 |
100 |
60 |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00 |
60 |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00 |
60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85 |
51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均为100 |
均为6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建筑结构与详图(作图题) |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省69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15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现予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闽人社文〔2018〕303号附件.zip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