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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注册建筑师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通知

来源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7-12-01

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0号),现将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一级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90

54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60

 

建筑设计(知识题)

140

84

 

建筑结构

120

72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00

6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00

6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6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级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均为100

均为60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详图(作图题)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省58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9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现予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

  闽人社文〔2017〕307号附件.zip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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