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筑师考试《经济与施工》精讲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1
中地震作用
(一)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按下列原则考虑:
(1)一般情况下,可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进行抗震验算,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全部由该方向的抗侧力构件承担。
(2)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斜交角度大于150时,应分别考虑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人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人扭转影响。
(4)8度和9度的大跨度结构、长悬臂结构,9度时的高层建筑,尚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二)地震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下列因素的影响
(1)地震烈度的大小,烈度增大一度,地震作用增大一倍。
(2)建筑结构本身的动力特性(本身的自振周期、阻尼),自振周期越小,地震作用越大;自振周期越大,地震作用越小。阻尼小地震作用大,阻尼大地震作用小。
(3)建筑物本身的质量,质量越大,地震作用越大;质量越小,地震作用越小。
(三)在地震作用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6度时的建筑(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6度时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除外),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四)关于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
对于下面所列各类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其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角θe=Δue/h应小于下面后面所对应的要求。
式中 Δ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计算时,除以弯曲变形为主的高层建筑外,可不扣除结构整体弯曲变形;应计入扭转变形,各作用分项系数均应采用1.0;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截面刚度可采用弹性刚度;
[θe]——弹性层问位移角限值;
h——计算楼层层高。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结构类型[θe]
钢筋混凝土框架 1/500
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板柱-抗震墙、框架-核心筒1/800
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筒中筒1/1000
钢筋混凝土框支架1/1000
多、高层钢结构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