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年第三十七批初始、变更、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1-20
中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通过初始注册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