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监理工程师证书快递寄送服务通知
来源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7-12-22
中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一事最多上门一次”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决定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以下简称“证书”)采用快递形式进行发放,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2017年度及以后取得的所有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证书。
二、快递方式:全部由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代理寄递。
三、相关费用:根据文件规定,快递采用到付方式,所有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资费标准如下:
《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递费价格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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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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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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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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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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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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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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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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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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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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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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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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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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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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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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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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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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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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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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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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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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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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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软考网www.zjrjk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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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软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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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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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之家http://kjzj.zjcz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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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会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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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持证人可自主申请快递送达。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持证人需登陆网站,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以便证书快速准确送达。
2.持证人可通过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运单号及物流情况。
3.证书需由持证人本人签收,并支付快递费。
4. 若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或寄递遭退回的,持证人可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发证部门现场领取。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及统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如不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证书领取办法由考试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1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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