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章节考点整理及例题:第七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9
中第三节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知识点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对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变更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典型题型: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达成协议时,( C )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A.建设单位 B.承包单位 C.项目监理机构 D.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知识点二:我囯现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典型题型: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时,变更价格由( A )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 B.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C.工程师提出,经发包人 D.发包人提出索赔控制
知识点三:工程变更的估价: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第一种情况:
1、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3、由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4、这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第二种情况:
1、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2、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3、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