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丹东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4
中关于发放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各单位及考生:
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7年12月18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二)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1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模板见附件2,委托授权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
咨询电话:3192172
咨 询 人: 初 红 毅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审核的考生,可按照《丹东考区证书补审时间》(见附件3)办理证书补审手续。
附件1: 《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 《委托授权书》(模板)
附件3: 《丹东考区证书补时间》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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