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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1-03

  湖北202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预计为各科总分的60%,不会发生变化,参考通知:2020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科目名称 2020合格标准 2019合格标准 满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6 66 11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建) 96 96 16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 96 16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 96 16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66 66 11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建) 72 72 12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 72 12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 72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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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新旧考试过渡: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号),将于2020年11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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