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1-03
中湖北2020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预计为各科总分的60%,不会发生变化,参考通知:2020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科目名称 | 2020合格标准 | 2019合格标准 | 满分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66 | 66 | 110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建) | 96 | 96 | 160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 | 96 | 160 |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 | 96 | 160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66 | 66 | 11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建) | 72 | 72 | 12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 | 72 | 120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 | 72 | 120 |
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新旧考试过渡: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号),将于2020年11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相关热点:
2021年取证指导:2021年监理工程师新课程上线,重难点讲解,备考计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