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通知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1-14
中关于撤销林国庆等15人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经核实,林国庆等14人(名单见附件)在2010-2013年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函〔2010〕36号)、《关于2012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函〔2012〕101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函〔2013〕180号)等规定,现决定撤销林国庆等14人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对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同意曾良喜(名单见附件)所在单位的退回申请,撤销其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15人已注册的,同时撤销注册,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请所在单位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已注册人员)交至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试科。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附件:撤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