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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证书挂靠注意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2

监理工程师证书挂靠注意啦!

  2017年,多个省份对“挂证”重拳出击。特别是福建省,对“挂证”和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的查处力度非常之大!

  8月4日,福建省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截止目前,已有近20个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被查,并被要求在10日内予以撤换,一年内不得再承接工程项目。

  1、查在岗履职:

  11月3日,通报4个项目经理;

  11月1日,通报1个项目经理、2个技术负责人、3个安全员、1个项目总监。

  9月15日,通报7个项目经理,1个项目总监。

  通报中非常明确,不仅要核对文件签字,还会进行现场(电话)询问、现场通过微信发送身份证和签字照片、检查施工现场有无办公桌、询问开机密码、询问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数量等。这种“真刀真枪”的现场检查,可以说针对“挂证”使出了杀手锏。对于长期不在现场的“挂证族”,一查一个准。

  已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签字由他人代签。

  2、现场无办公桌,或办公桌与他人共用一张,但不知道电脑开机密码。

  3、项目经理不知道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

  4、现场询问,其回答与现场实际不符;

  5、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等,由他人代签。

  6、拒绝配合检查,要求通过微信发送身份证和签字照片时,拒绝发送;检查组2次致电项目经理,都拒绝接听。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的专项督查,将持续开展。

  2、查“挂证”:

  根据住建厅网站公布数据显示,至少已有30多人因“二建”挂靠被通报。特别是10月31日,一次性通报8起“二建”挂靠行为,均为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隐瞒在南平市政和三中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邵武市水利局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浦城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政和县外屯乡水利工作站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建瓯市洋后水库管理处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生态保护工作站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松溪县郑墩中心小学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在南平市松溪县花桥中心小学工作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

  3、我们的建议

  进入2017年,人社部、住建部接连对“挂证”挥出重拳,查处证书挂靠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

  一卡通的信息将包括: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社保信息全国一旦联网,对目前挂证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只要是社会保险和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都将被查出来,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

  例如:张三在A省A高校工作,社会保险交纳在A省A高校,因社保省级基本联网而全国暂无联网,张三的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在B省B建设公司,B公司再给张三交纳一份社保,这样张三的证书就挂在了B建设公司。

  全国社保一旦联网,则张三的社保只能A高校,或者在全国联网之前张三从A高校辞职。

  二、人证合一的挂证或将继续存在:这种挂证隐蔽性大,被查处的难度也大。

  例如:李四是B建设公司的文员,通过努力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B建设公司,单位使用其证书参与项目投标和项目施工过程检查,但李四并没有真正管理项目。

  再例如:自由职业者王五,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因为自己不交纳社保,将社保与证书都挂在C建设公司。

  社保联网不能直接解决这种挂证,这类挂证能否被终结,主要还是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部检查手段与力度了。

  三、一证同时多项目挂将被终结:这也目前常见的情况,在人证合一的情况,某建设单位证书有限,一本证书多个项目投标。这类挂证与社保全国联网无直接关联,而伴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库一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的完善,一证同时挂多项目的情况将被杜绝。

  对企业的影响:若全国社保联网,将导致很多挂证人员不再能够挂证,同时一证多项目挂的情况也将越来越难,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8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此外,企业/个人的信用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处失信,处处限制”将不再是一句空话,由多部委(门)构建的信用联合惩戒体系会发挥巨大的威力!

  文件原文:

关于将4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

闽建建[2017]3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和《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44号)规定,经公示核实,决定将2017年10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长期不在岗履职的陈德霖等4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世全?时尚国际(商住楼及东区幼儿园)工程,施工单位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德霖,不知道施工现场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数量,不知道抽查到的2#楼施工当前形象进度,长期不在岗履职。

  (二)皇庭美域?丹郡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文强,不知道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不知道3#楼的塔机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报验资料均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三)畲乡集贸市场2#、3#楼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忠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乐承忠,签字由他人代签(施工组织设计由现场施工员代签),未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监理例会签到表均未签字,34份监理通知单均未回复,经审批的模板支架方案设计为盘扣式支架与现场碗扣式支撑体系不相符,办公地点无项目经理办公桌,长期不在岗履职。

  (四)福建省沙县恒兴米业有限公司1#生产车间、备用车间及1#仓库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中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燕中,拒绝配合检查,检查组责成施工企业人员通知项目经理通过微信发送身份证和签字照片,到检查组离开时,仍拒绝发送,期间检查组2次致电项目经理,都拒绝接听,长期不在岗履职。

  二、工作要求

  (一)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工程项目监督机构要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完成“项目监管系统”的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动态监管办法予以Mi记5分。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自在“项目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在本文件下发前已完成变更手续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省厅将在“项目监管系统”予以人员备案限制。

  (二)省厅将持续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督查。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记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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