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专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8
中201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专题
2016年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已陆续领取。
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2016年各地区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办理详情(红色为已公布地区) | |||||||
地区导航 | |||||||
北 京 | 天 津 | 上 海 | 河 北 | 山 西 | 内蒙古 | 辽 宁 | 吉 林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四 川 | 贵 州 | 云 南 |
陕 西 | 甘 肃 | 青 海 | 宁 夏 | 黑龙江 | 新 疆 | 西 藏 | 交 流 |
省份 | 领取/办理时间 | 领取/办理地点 | 领取/办理详情 |
安 徽 |
9月22日起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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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淮南 池州 安庆 合肥 马鞍山 黄山 六安 芜湖 毫州 滁州 宣城 | |||
浙 江 | 2016年9月26日起 | 指定领证地点 | 查看详情 |
浙江省各市:温州 舟山 金华 宁波 杭州 嘉兴 义乌 | |||
北 京 | 2016年9月26日起 | 网上打印:打印入口 | 查看详情 |
广 东 | 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查看详情 |
广东各市:佛山 深圳 中山 河源 云浮 汕头 江门 茂名 肇庆 清远 东莞 珠海 韶关 广州 | |||
内蒙古 | 2016年10月9至10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 | 查看详情 |
内蒙古各市:赤峰 巴彦淖尔 通辽 | |||
上 海 | 2016年10月20至21日 |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 查看详情 |
天 津 | 2016年11月3至4日 | 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新 疆 | 2016年10月12起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湖办公楼十五楼1505室(原自治区人才市场)、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一楼 | 查看详情 |
石河子 | |||
江 西 | 2016年10月起 |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 查看详情 |
辽 宁 | 10月26日起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办理) | 查看详情 |
辽宁各市:铁岭 大连 本溪 辽阳 盘锦 阜新 沈阳 抚顺 鞍山 营口 丹东 | |||
青 海 | 2016年10月12日至30日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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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16年10月14至11月11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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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市:黑河 哈尔滨 大兴安岭 佳木斯 | |||
海 南 | 2016年11月9至12月9日 | 暂未公布 | 查看详情 |
河 南 | 2017年6月30日前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 查看详情 |
山 东 | 10月17日起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山东各市:淄博 临沂 莱芜 烟台 潍坊 菏泽 威海 青岛 济南 邹城 日照 聊城 东营 | |||
湖 南 | 2016年10月21日起 |
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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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各市:湘潭 岳阳 长沙 郴州 邵阳 株洲 衡阳 | |||
河 北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河北各市:承德 唐山 石家庄 衡水 保定 | |||
广 西 | 周一至周五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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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 10月8日起 |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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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 11月3日至11日 | 查看详情 | |
贵 州 | 11月19日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大厅(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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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10月21日起 | 领证地点 | 查看详情 |
吉林各市:延边 | |||
江 苏 | 11月23日至12月7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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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市:苏州 宿迁 常州 淮安 南通 南京 昆山 无锡 盐城 泰州 徐州 | |||
四 川 | 11月14日起 |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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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市:成都 内江 乐山 绵阳 眉山 泸州 自贡 雅安 广元 | |||
陕 西 | 11月8日至12月31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 | 查看详情 |
福 建 | 12月12日起 | 所属各地市 | 查看详情 |
湖 北 | 10月26日起 |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 查看详情 |
湖北各市:武汉 荆门 襄阳 宜昌 孝感 | |||
西 藏 | 复核材料提交 | 领证地址 | 查看详情 |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注册专业等注册内容的,应申请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需要申请注销注册的,须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查看详情>>
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20问?
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将在12月份开始陆续领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