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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试题:第四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26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内容有( )。

  A.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B.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C.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D.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E.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选项 B 错误,应为“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选项 E 错误,应为“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参见教材P92。

  【例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是( )。

  A.未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

  B.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

  C.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D.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监理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1)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参见教材 P95。

  【例题】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有(  )。

  A.对不可预见因素未实施风险防范,使工程受到损失

  B.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

  C.施工单位擅自违规作业未被发现而出现质量不合格

  D.未按正确数据进行判断而向施工承包人发出错误指令

  E.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监理人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1)未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2)未按规范程序进行监理;(3)未按正确数据进行判断而向施工承包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出错误指令;(4)未能及时发出相关指令,导致工程实施进程发生重大延误或混乱;(5)发出错误指令,导致工程受到损失等。参见教材 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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