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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重要考点:第四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0-18

  二、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内容和方法

  工程监理单位不承担建筑产品生产任务,只是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属于服务类招标,其标的是无形的“监理服务”,因此,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最重要的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而不应将服务报价作为主要考虑因素。

  (一)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内容【案例】

  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办法中,通常会将下列要素作为评标内容:

  (1)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

  (2)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3)建设工程监理大纲;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

  (5)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

  其中:

  (1)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

  包括: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和企业诚信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经验。

  (2)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和业绩是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对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的评价内容具体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否合理;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及能力要求;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专业特点要求;工程监理整体力量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工程监理人员年龄结构是否合理;现场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展相协调等。

  评标时应重点评审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1)【全面性】建设工程监理大纲内容是否全面,工作目标是否明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计划是否可行,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全面、得当,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法是否科学,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规划是否到位,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等。

  2)【针对性】建设工程监理大纲中应对工程特点、监理重点与难点进行识别。在对招标工程进行透彻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程经验,从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确定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对策。

  3)【科学性】除常规监理措施外,建设工程监理大纲中应对招标工程的关键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制定针对关键点、常见问题的预防措施;合理设置旁站清单和保障措施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通常采用“综合评标法”,即:通过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对技术、企业资信、服务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标人。

  根据具体分析方式不同,综合评标法可分为定性综合评估法和定量综合评估法两种。

  1.定性综合评估法

  定性综合评估法是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人员配备、监理方案、投标价格等评审指标分项进行定性比较分析、全面评审,综合评议较优者作为中标人,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中标人。

  定性综合评估法的特点是不量化各项评审指标。缺点是评估标准弹性较大,衡量尺度不具体,透明度不高,受评标专家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2.定量综合评估法

  定量综合评估法又称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价法。

  定量综合评估法是目前我国各地广泛采用的评标方法,其特点是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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