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章节考点:第二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7
中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与收费标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一、法律
(一)《建筑法》主要内容
1.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土地规划、工程规划】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招标在前、领施工许可证在后】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审查】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落实与到位不同】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54】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建设资金已落实
D.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E.已确定工程监理企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见教材P15。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①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018-8】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内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A.1周
B.2周
C.1个月
D.3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参见教材P16。
【2016-53】关于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申请延期
B.施工许可证延期以1次为限,且不超过6个月
C.施工许可证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D.因故中止施工的,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E.中止施工满6个月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核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选项B错误,施工许可证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选项E错误,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参见教材P16。
(2)从业资格。
从业资格包括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两个方面。
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1)建筑工程发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建筑工程承包。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超越资质、禁止借资质】
1)联合体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按资质等级低的,前提条件是同类资质】
2)禁止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转包:自己不干,全交给别人来干】
3)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17-55】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筑工程造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B.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C.按照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采购的设备,发包单位可以指定生产厂
D.两个资质等级相同的企业,方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
E.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选项C错误,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选项D错误,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参见教材P16。
【2016-7】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B.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C.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工程,其余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选项A错误,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16。
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防护。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区别:权利、义务】
【2016-54】根据《建筑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施工作业人员的权利有( )。
A.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B.根据现场条件改变施工图纸内容
C.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
D.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检举和控告
E.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条件提出改进意见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见教材P17。
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6)房屋拆除安全。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7)施工安全事故处理。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017-12】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B.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C.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D.施工现场安全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选项A错误,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选项B错误,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选项C正确,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选项D错误,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参见教材P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