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考点:第六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6
中1.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包括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例会、监理专题会,监理工作会议等;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5)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7)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8)监理人员考勤、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
3.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第五个考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P127)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建设单位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工程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第六个考点:工程造价控制措施(P128)
(1)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工程造价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对材料、设备采购,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单位;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合理化。
(3)经济措施:包括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分析比较;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釆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合同规定予以奖励。
(4)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宜等。
第七个考点:工程进度控制措施(P129)
(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建立多级网络计划体系,监控施工单位的实施作业计划。
(3)经济措施: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等。
(4)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第八个考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P129~130)
1.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职责,尽可能防止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相关监理人员;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包括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在内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6)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7)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监理要求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求:
◆对编制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3)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管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机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相关规定重新审核。
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1)通过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风险分析,制订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履行监理职责,采取会议、告知、通知、停工、报告等措施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个考点: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P130)
1.概念
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从合同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并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2.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2)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第十个考点:组织协调的范围和层次(P131~132)
1.组织协调的范围
◆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2.组织协调的层次
(1)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之间的关系;
(2)工程技术协调。
第十一个考点: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协调(P132)
(1)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做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
(2)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3)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4)及时交流信息、处理矛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十二个考点:组织协调方法和措施(P132)
1.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
(2)交谈协调:面谈、电话、网络等方式;
(3)书面协调:通知书、联系单、月报等方式;
(4)访问协调:走访或约见等方式。
2.不同阶段组织协调措施
(1)开工前的协调:如第一次工地例会等;
(2)施工过程中协调;
(3)竣工验收阶段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