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考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4
中2.设计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 |
规定 |
发包人 |
项目的业主 (建设单位) |
设计人 |
﹒(法人+两证) |
【重点难点】工程设计资质序列
资质序列 |
等级 |
可承接业务 |
综合资质 |
只设甲级 |
各行业各等级均可 |
行业资质 |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
相应行业等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专业资质 |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建设工程可设丁级 |
相应专业等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专项资质 |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
本专项等级 |
3.设计合同发包方式
发包方式 |
条件 |
招标发包 |
|
直接发包 |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2015年真题】下列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直接发包的是( )。
A.房地产开发项目
B.高速公路项目
C.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项目
D.市政给水排水项目
E.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方式。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1)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2)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参见教材P65。
4.设计合同的发包范围
发包范围 |
内容 |
可总可分 |
可以将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单位;也可以将勘察、设计分别发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
可分包 |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
不可转包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业务转包 |
5.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两类)
项目 |
内容 |
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
1)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
项目设计要求 |
1)限额设计的要求; |
【重点难点】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强制性规定,但不得低于
设计阶段 |
满足以下需求 |
方案设计 |
﹒编制初步设计 |
初步设计 |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
施工图设计 |
﹒设备材料采购 |
6.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三项)
■设计人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设计交底+处理设计问题+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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