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导航

2020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精讲讲义:第五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4

  (三)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 1 天,承担应付金额的 2‰违约金,设计期顺延;(勘察为 1‰)逾期 30 天以上,设计人可暂停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审批工作的延误

  视为发包人的责任;按设计人全部完成任务对待,结清设计费。(3)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处理*

  ①设计未开工的,不退还定金;

  ②已开工不足一半(50%)时,按设计费一半支付;

  ③已开工超过一半(50%)时,按全部设计费支付。

  1.【2016 年•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定金

  B.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全额返还定金

  C.发包人上级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导致项目停建,设计人应减收设计费

  D.因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应免收工程全部设计费

  2.【2010 年•单选题】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 100 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 20%。设计工作完成 40%时,发包人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决定取消该项目的建设,通知设计单位解除设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设计单位的违约金额为( )万元。

  A.20 B.40 C.50 D.100

  3.【2015 年•单选题】关于设计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包人可要求监理人修改不重要的设计

  B.监理人可修改施工承包人发现的设计图纸错误

  C.监理人发现的设计图纸错误应通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修改

  D.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的风险由设计人承担

  4.【2015 年•多选题】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A.设计审批工作延误

  B.设计工作内容变更

  C.经设计人同意,委托其他人变更设计

  D.延误支付设计费

  E.非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1)设计错误

  作为设计人的基本义务,应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免费)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2)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 1 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同点

勘察合同

设计合同

延期支付的处罚不同

每日 1‰的违约金

每日 2‰的违约金

  3.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2009 年•单选题】依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有关设计错误后果责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损失应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

  B.损失严重的应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C.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设计费用总额

  D.赔偿责任按工程实际损失的百分比计算

  本小节答案:1.A 2.C 3.C 4.ADE 5.C

  2020年监理工程师培训辅导: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考点强化班。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