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讲义:第八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18
中三、伴随服务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方式, 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约定有附加服务,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中的任一项服务或所有的服务: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卖方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采购货物的合同价内,双方应事先就此达成协议,但其费用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价格。
举例
1.设备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约定有附加服务,由卖方提供服务可以包括()。
A.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B.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 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E. 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造成设备的毁损购买保险
答案:ABCD
解析:(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 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2.(2014) 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 ,属于设备采购中伴随服务的是()
A.对设备进行包装
B.提供设备组装所需工具
C.交付设备
D.通知买方预计到货日期
【答案】B
【解析】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业务。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约定有附加服务,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中的任一项服务或所有的服务: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 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四、违约责任
1.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
2.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 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定义了下述概念: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举例
1.关于设备采购合同误期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就可以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B. 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
C.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5%
D. 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
答案:D
解析: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
1. 根据设备采购合同,买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情形是指()。
A.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 卖方未能在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C.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D.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E. 扣除的误期赔偿费超过合同价格的 0.5%
答案:ABCD
解析: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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