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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点睛考点:第二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19

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第一节 合同法律关系

  P5: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2.法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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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应公告。

  (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2.行为: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如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3.智力成果:如专利权、工程设计(已形成的,如图纸)等,都有可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P7: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二)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罢工、禁运等。

  P9:(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关系可因下列原因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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