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合同的成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0
中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
1.要约邀请
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2.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约束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4.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决定的。
5.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如产品的性能、销售对象、市场营销情况及技巧诀窍等。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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