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知识:代理关系的理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25
中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知识:代理关系的理解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委托代理的特点: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3.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4.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
被代理人-发包人,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过错行为,招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
5.两种代理情况的法律后果
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实践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6.无权代理中的追认
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
7.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期限届满,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
指定或法定代理: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
小编推荐>>>>
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用书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全面解读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全面解读
2016年至200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各科目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VIP套餐火热招生中 2017监理工程师培训招生简章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各科目备考专题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模拟试题及讲义专题 | 查看详情 |
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及试题专题 | 查看详情 |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三控指导》讲义及试题专题 | 查看详情 |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讲义及试题专题 | 查看详情 |
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2017年监理工程师VIP套餐
适应人群:首次报考或者基础薄弱的学员,确保两年内获取证书的学员
包含课程: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赠送真题班+六科全真模拟考场+评测后导师点评+考试不过2018年免费重学
详细情况:报名VIP套餐学习,赠送真题班+全真摸底评测+评测后导师点评;
● 报名VIP套餐学习,考试不过2018年免费重学;
● 报名VIP含教材套餐,新教材出版后安排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