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要考点(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02
中P3合同法律构成
合同法律的关系概念
(一) 合同法律的关系主体
P4合同法律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1 自然人
2 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P5(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1. 物
2行为 : 法律意义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合同法律关系中,行为多表现 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 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等,都有可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P6(二)行为(三)事件 事件可分为自燃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如战争、罢工、禁运等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P7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 委托代理 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建立单位的代理人等;
2. 法定代理
P8(三)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多选) 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2.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P9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留置和定金
(一) 保证
1、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
4、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2.保证人的资格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是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