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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常考习题及答案(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4-15

  试题一参考答案:

  1.监理规划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理由: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内容中包括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

  理由:本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是施工阶段监理合同。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属于设计阶段编制的内容。

  (3)不妥之处:因设计图纸不齐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

  理由:施工设计图纸不全不影响监理规划的完整编制。

  2.业主在确定分包单位时的不妥之处。

  (1)业主违背了承包合同的约定及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中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2)在未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

  (3)业主事先未与承包单位充分协调,确定了分包单位后才通知承包单位。

  (4)在没有正式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就确定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5)业主违背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中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的规定,以及关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间与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规定。

  3.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业主通知后,首先应及时与业主沟通,签发该分包意向无效的书面监理通知,尽可能采取措施阻止分包单位进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业主选定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若资质合格,可与承包单位协商,建议承包单位与该防水分包单位签订防水工程分包合同;若资质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协商,建议由承包单位另选合格的防水工程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业主备案。

  试题二参考答案: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在设计交底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员熟悉设计文件。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

  (2)不妥之处: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正确做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

  理由:不需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3.总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不属于监理员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以上工作。

  4.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分包单位在桩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向监理单位报送了工程结算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

  理由:分包单位不能直接将工程结算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向监理单位报送。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了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签字同意进行结算。

  理由:监理单位不能直接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应退回分包单位的申请,签发监理通知,督促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5.事件5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进度控制方案的依据不正确。

  正确做法: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和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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