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基础练习题(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27
中【答案】
1、不正确之处有:
(1)不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理由: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当地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应担当评委.
理由: 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为监督招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3)评标委员会中仅有 4 位技术,经济专家当评委不妥.
理由: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总数的 2/3,7 位中至少 5 位技术、经济专家。
2、(1)不妥之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理由: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不妥之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理由: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不妥之处: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20%。
理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 ,应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3、(1)建设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有:
已建工程的损坏; 现场堆放的工程材料 50 万; 建设单位的人员受伤 3 万; 工程修复费用 10 万
(2)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有
1)施工机械损坏 20 万;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疗 21 万 。
应批准的费用补偿:50+3+10=63(元)
2)应批准和延期:一个月
4、设备部件损坏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理由:该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虽然经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验收,但是不能解除建设单位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