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备考试题(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5
中【答案】
1、事件 1 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0.5 分)
正确做法: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1 分)
(2)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0.5 分)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1 分)
(3)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0.5 分)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1 分)
2、(1)事件 2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乙施工单位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0.5 分)
正确做法:乙单位是分包单位,乙施工单位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应交给总包单位审核签字后,由总包单位报送给监理机构。
(2)事件 2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乙施工单位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 2 中乙施工单位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需经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1 分)
3、(1)在建工程损失 26 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0.5 分)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1 分)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 4.5 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 (0.5 分)
理由: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1 分)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 l2 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0.5 分)
理由: 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 分)
(4)送货的物资供应单位财产损失 5.6 万元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 (0.5 分)
理由: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损坏导致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 分)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 3.5 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0.5 分)
理由:因不可抗力增加的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1 分)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5.6=35.1(万元)。(0.5 分)
4、事件 4 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0.5 分)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1 分)
(2)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0.5 分)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3)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0.5 分)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机构参加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1 分)
(4)不妥之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0.5 分)
正确做法: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 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