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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基础习题(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5-30

  参考答案:

  1.对上述事件的索赔判定如下: (1)事件1中,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理由: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2)事件2中,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理由:场外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条件。

  (3)事件3中,乙方可提出索赔要求。

  理由: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50m3,超过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

  (4)事件4中,乙方不应提出索赔要求。

  理由: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5)事件5中,乙方可提出索赔要求。

  理由: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2.工期索赔天数具体计算如下:

  (1)事件1中,工作D总时差为8天,推迟2天,尚有总时差6天,不影响工期,因此可索赔工期0天。

  (2)事件2中,8月21日至22日停工,工期延长,可索赔工期2天。

  (3)事件3中,因E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350-300)÷(300÷6)=1(天)。

  (4)事件5中,因G为关键工作,在此之前增加K,则K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期1天。

  总计索赔工期=0+2+1+1=4(天)。

  3.费用索赔总额的计算:

  (1)事件1:应索赔费用=12×6+25× 5×(1+20%)=222(元)。

  (2)事件2:人工费=12×16=192(元);

  机械费=50×2=100(元)。

  (3)事件5:人工费=25×10=250(元);

  机械费=400×1=400(元);

  综合收费=250× 80%=200(元)。

  合计费用索赔总额为:222+192+100+250+400+200=13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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