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基础备考试题(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31
中案例一
答案: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项。
(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分以下几种:①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1分);②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如采用三班制等)(1分);③增加劳动力和机械的数量(1分)。
(2)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分为以下几种:①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1分);②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以减少施工过程的数量(如将现浇框架方案改为预制装配方案)(1分);③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机械(1分)。
(3)经济措施。经济措施分为以下几种:①实行包干奖励(1分);②提高奖金数额(1分);③对所采用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1分)。
(4)其他配套措施。具体内容包括:①改善外部配件条件(1分);②改善劳动条件(1分);③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1分)。
案例二
答案:
(一)
1.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①熟悉施工图纸;②了解预算包括的范围;③弄清预算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2.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相应内容审查。其中,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审查工程量;②审查预算单价的费用;③审查其它有关费用
3.综合整理审查资料,并与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定案后编制调整预算。
(二)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方报告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