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题及答案(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11
中答案(共20分)
1.不正确,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2.监理单位应该对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符合要求,可以由该厂安装。如乙单位接受该厂作为其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设备厂的合同,如乙单位接受厂商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监理单位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乙单位的合同;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拒绝由该厂商施工。
3.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工程师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1)不应该,因为建设单位和丙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2)处理:
A.丙向乙提出索赔,乙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书。
B.监理单位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监理单位受理乙单位提交的索赔意向书。
D.总监工程师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费用额度和延期时间,与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
E.总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费用和工程延期作出决定。
案例四、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单价计价,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全费用单价为446元/m3,直接费为350元/m3,间接费费率为12%,利润率为 10%,营业税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施工合同 约定: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为准;工程保留 金按工程进度款的3%逐月扣留;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进度款的最低限额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