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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备考习题及答案(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2

  案例一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 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4.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

  案例二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7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条件。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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