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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2

  案例二

  某建设项目,业主委托了监理单位,并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施工合同工期为240 d,采用单价合同,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为40元/米3,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数量10%以上时调整单价,调整系数为0.85;人工单价为80 元/工日,人工窝工费补偿标准为40 元/工日;工作E、H使用同一台租赁设备,租赁费为1 200 元/工日;工作F、I使用同一台自备设备,使用费800 元/工日,其中折旧费为80元/工日;工作K为专业性工程,允许分包。

  总承包商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1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工作A为土方开挖工程,开挖中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相符。经补充勘察后调整了基础设计标高。使土方开挖量由60 000 m3增加至69 000 m3。采取赶工措施后原计划工作持续时间未受影响。

  事件2:工作E完成后,由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致使工作H延期25 d开工、工作I延期15 d开工,两项工作均按计划工作持续时间完成,总计人员窝工86工日。其他工作未受影响。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事件3:工作K分包时,分包商向业主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为保证施工质量,总承包商根据以往经验,将工作K原设计尺寸扩大,分包商按承包商要求实施后,向业主申报了增加的工程量并提出相应费用补偿要求。

  【问题】

  1.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计算工期为多少天?该进度计划能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作有哪些?

  2.针对事件1,补充勘察并调整设计标高后,业主应支付的土方开挖工程款为多少?

  3.针对事件2,总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说明理由。列式计算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额。

  4.针对事件3,分包商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正确做法。

  5.事件1、2、3发生后,该项目的实际工期为多少天?

  参考答案:

  1.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计算工期为235d。

  该进度计划能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作有A、B、F、J、K、M。

  2.由于[(69000-60000)/60000]×100%=15%>10%,因此,土方工程综合单价要进行调整。(2分)

  不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60000×(1+10%)=66000(m3)。

  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69000-66000=3000(m3)。

  业主应支付的土方开挖工程款:66000×40+3000×40×0.85=2742000(元)。

  3.针对事件2,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理由: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属于业主的责任,且工作I延期15d开工超过其总时差10d,会影响工期5d。

  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额:86×40+25×1200+15×80=34640(元)。

  4.针对事件3,分包商做法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分包商向业主提交资质审查资料。

  正确做法:分包商向承包商提交资质审查资料。

  (2)不妥之处:分包商向业主申报了增加的工程量并提出相应费用补偿要求。

  正确做法:分包商应当向总承包商申报增加的工程量并提出相应费用补偿要求。

  5.事件1、2、3发生后,该项目的实际工期为24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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