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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精讲试题(6)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2-10

  参考答案

  试题一

  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中,第一个问题的处理不妥,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1分)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1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的内容如下:

  (1)试验设备、检测仪器能否满足工作质量检查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1分)

  (2)精度是否符合需要;(1分)

  (3)法定计量部门标定的资料、合格证、率定表是否在标定的有效期限;(1分)

  (4)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符合实际;(1分)

  (5)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资质。(1分)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的做法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1分)

  正确做法:开工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才可以开工。(1分)

  (2)不妥之处: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1分)

  正确做法: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1分)

  (3)不妥之处:将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1分)

  正确做法: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1分)

  4.监理单位对事件2的处理: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并责令施工企业将五名元安装资格证书的安装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对已完成的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检验,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2分)

  5.(1)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妥当的。(0.5分)

  (2)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不应该被批准。(0.5分)

  理由:该质量和安全隐患是由于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调试造成的,虽然是关键工作,但也不应该批准工期顺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分)

  试题二

  1.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接受并签发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1分)

  理由: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分)

  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并签发付款凭证。(1分)

  理由: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1分)

  3.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1分)

  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分)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工程竣工未按时限备案。(1分)

  理由: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后l5 d内备案。(1分)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按示意图开车库门洞。(1分)

  理由: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1分)

  (3)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1分)

  理由:不属于甲施工单位的责任。(1分)

  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判断。

  (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1分)

  理由:未按时备案,擅自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1分)

  (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1分)

  理由:监理单位无过错。(1分)

  (3)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1分)

  理由:甲施工单位无过错。(1分)

  (4)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1分)

  理由:无设计方案施工。(1分)

  试题三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1分)

  理由:监理单位未承担设计监理任务,应向业主报告,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更改要求。

  (1分)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在未取得设计变更文件之前签发变更指令。(1分)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无权代理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1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后报业主转交设计单位,当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经有关部门审定,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和业主、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变更指令。(6分)

  3.(1)甲施工单位的答复不妥。(1分)

  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程损害或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正确。(1分)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向甲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不应直接发给乙施工单位,因为乙施工单位和业主没有合同关系。(2分)

  4.(1)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妥当。(1分)

  (2)程序上有不妥之处。(1分)

  理由:监理工程师应在签发暂停令后24 h内向业主报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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