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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习题(1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31

  案例分析四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 5000 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 5000 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 1200 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 5 月 10 日开工至 5 月 20 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 5 月 13 日才开工;5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参考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 5 月 10 日至 5 月 13 日共 3 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 5 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共 6 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 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共 4 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5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 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 13×5000=65000(元)

  4、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 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 1.5万元。

  案例分析五

  某监理公司承担一写字楼的监理任务,合同中明确了投资监理的有关任务内容。

  「问题」

  (一)该楼的施工图预算是采用单价法编制的,监理工程师如何对其进行审查。

  (二)合同规定,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款结算前,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来源于考试大。为此,承包方要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师如何进行工程计量?承包方在监理师计量过程中如何做?

  「答案」

  (一)

  1.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①熟悉施工图纸;②了解预算包括的范围;③弄清预算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2.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相应内容审查。其中,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审查工程量;②审查预算单价的费用;③审查其它有关费用。

  3.综合整理审查资料,并与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定案后编制调整预算。

  (二)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方报告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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