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第十六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27
中2016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第十六讲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一、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一)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如果工程师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失误或行使施工合同赋予的权力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应赔偿责任。承包人索赔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工程师引起的。
(二)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1)在承包人是出索赔意向通知以后,工程师有权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同期记录。
(2)对承包人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公析,反驳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可指令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解释,或进一步补充资料,提出审查意见。
(3)在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给承包人的工期和费用的补偿量达不成一致时,工程师有权单方面作出处理决定。
(4)对合理的索赔要求,工程师有权将它纳人工程进度付款中,签发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三)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
如果合同一方或双方对工程师的处理不满意,都可以按合同规定提仲裁,也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出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工程师作为工程全过程的参与者和管理者,可以作为见证人提供证据。
二、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任务
(一)预测和分析导致辞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工程师如果在这些工作中出现疏漏,对承包人施工造成干扰,则产生索赔。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常常在寻找着这些疏漏,寻找索赔机会。所以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都应注意到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秘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二)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工程师应以积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工程,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中,工程师作为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气氛。通常合同实施越顺利,双方合作得越好,索赔事件越少,越易于解决。
工程师应对合同实施进行有力的控制,这是他的主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监督和跟踪,不仅可以及早发现干扰事件,也可以及早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减少双方损失,还可以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地解决索赔提供条件。
(三)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合理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索赔纠纷,不仅符合工程师的工作目标地,使承包人按合同得到支付,而且符合工程总目标。索赔的合理解决,是指承包人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补偿,而又不使发包人投资失控,合同双方都心悦诚服,对解决结果满意,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三、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
(一)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工程师作为施工合同的管理核心,必须公平地行事。以没有偏见的方式解释和履行合同,独立的作出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由于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和立场存在不一致,常常会出现矛盾,甚至冲突,这时工程师起着缓冲、协调作用。他的处理索赔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使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在这个基本点上,双方常常是一致的,例如使工程顺利进行,尽使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施工等。
(2)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合同是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工程师更应该按合同办事,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在索赔的解决和处理过和中应贯穿合同精神。
(3)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的、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人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判断。
(二)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的重要作用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必须,及时地(有的合同规定具体的时间,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力,做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等。这有如下重要作用:
(1)可减少承包人的索赔几率。因为如果工程迅速及时地行事,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必须给与工期或费用的补偿。
(2)防止干扰事件影响的扩大。若不及时行事会造成承包人停工处理指令,或承包人继续施工,造成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
(3)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应迅速作出反应,认真研究、密切注意干扰事件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撑握干扰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分析、评价承包人的索赔做准备。所以工程师也应鼓励并要求承包人及时向他通报情况,并及时向他提出索赔要求。
(4)不及时解决索赔问题将会加深双方的不理解、不一致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雨解决索赔问题,会导致承包人资金周转困难,积极受到影响,施工速度放慢,对工程师和发包人缺乏信任感;而发包人会抱怨承包人拖延工期,不积极履约。
(5)不积极行事会造成索赔的困难。单个索赔集中起来,索赔额积累起来,不仅给分析、评价带来困难,而且会带来新的问题,使问题和处理过程复杂化。
(三)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发包人和承包人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做出决定,特别是做出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决定前,应充分地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一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议的最有效的办法。工程师应充分认识到,如果他的协调不成功使索赔争议升级,对合同双方都是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在工程中,工程师切不可凭借他的地位和权力武断行事,滥用权力,特别对承包人不能随便以合同处罚相威胁或盛气凌人。
(四)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