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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健委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8-20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日期的公告》,2020年鉴定日期调整为: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日-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日-8日进行,每个批次提供两轮考试,每位考生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批次一轮考试(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下,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山西考区的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依据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报名条件如下:

  (一)健康管理师三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此类人员可直接报名)。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此类人员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此类人员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二)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四级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指口腔科医师、口腔科护士、口腔医学技师以及教师(从事口腔修复工艺、口腔医学技术教育)等;

  相关专业指口腔义齿制造、口腔修复工艺、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工艺)、生物医学工程等。

  备注:为着力解决本省健康管理人员缺乏问题,综合考虑学校及机位的承接能力,原则上不接受外省人员报名。

  三、外省在晋人员的报名要求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交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需提交至少2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需提交至少3年的社保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

  个人报名:8月20、21日、8月24-26日

  机构报名:8月24日至8月2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注:报名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

  (二)健康管理师

  报名地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7号泰瑞国际商务酒店一楼

  (三)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报名地点:运城市口腔卫生学校

  地 址:运城市圣惠南路198号

  五、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山西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二)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验后退还)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附件2)。

  (三)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文件;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六、职业培训机构要求

  (一)职业培训机构的条件

  1.由山西省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民政依法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2.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包含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工种(健康管理师、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3.配备有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

  机构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由我中心留存备案)。

  (二)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必须经培训后才能申报鉴定的对象,按照“谁培训、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由符合第一条条件的培训机构统一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1.培训方式为面授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资料。

  (1)不少于“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课程安排表;

  (2)师资情况介绍;

  (3)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介绍;

  (4)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以及培训上课记录等。

  2.培训方式为网络课程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资料。

  (1)不少于“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网络课程安排;

  (2)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

  (3)学员参加网络课程学习,课时完成情况后台统计表。

  八、 其他

  为做好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检测体温,提交彩色打印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承诺书(附件3),考前近3日内有发热者尽可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规定执行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及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卫生。

  (二)温馨提示

  1.考试前14天内,考生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2.异地考试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3.考生要根据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1.山西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2.工作年限证明

  3.承诺书  

  4.报考注意事项

  5.汇总表(培训机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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